您当前位置:广水王氏宗亲联谊网 >> 文件简报 >> 浏览文章
广王联字[2015]4号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1日


广水王氏宗亲联谊会文件


广王联字〔2015〕4号






关于印发《广水王氏宗祠建设资金募集办法》

《联谊会捐资(赞助、认购)激励措施》等的通知

 

王氏各位宗亲:

  《广水王氏宗祠建设资金募集办法》、《联谊会捐资(赞助、认购)激励措施》、《广水市王氏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广水市王氏联谊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网站建设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制度》,已于2015年6月20日广水王氏联谊会一届一次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资金募集办法》、《捐资(赞助、认购)激励措施》、《广水市王氏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广水市王氏联谊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网站建设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制度》


广水王氏宗亲联谊会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日





广水王氏宗祠建设资金募集办法


  一、资金募集的对象及方式

  (一)凡自愿参加广水王氏宗祠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资金募集和王氏慈善基金募集的王氏宗亲(不分广水境内外)均属资金募集对象。

  (二)资金募集分义捐、赞助、产权认购、物种认购、工程项目投资等多种方式。

  (三)资金募集可以现金或实物等形式参与捐赠,赞助和认购。


  二、资金义捐

  (一)义捐分基本捐款和义务捐款;

  (二)基本捐款按家族人口数,每人50元计捐;

  (三)义务捐款以多种方式募集:


  1、公职人员(包括:国家公务员、教师、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①科员按1000元/人为起点标准;

  ②副科级干部按2000元/人为起点标准;

  ③正科级干部按3000元/人为起点标准;

  ④副处级干部按10000元/人为起点标准;

  ⑤正处级干部按20000元/人为起点标准;

  ⑥副厅级以上干部按30000元/人为起点标准。


  2、工商业主(包括:中、外、中外合资企业业主白领、高管)

  ①凡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工商企业主以1000元/人为起点标准;

  ②凡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工商企业主以5000元/人为起点标准;

  ③凡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工商企业主以10000元/人为起点标准;

  ④个人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50000元/人为起点标准;

  ⑤个人资产以100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1000万元起点标准增加50000元,以此类推;

  ⑥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按最低1000元/人为起点标准;

  ⑦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按5000元/人为起点标准;

  ⑧年收入每增加10万元按5000元/人递增,以此类推。


  3、军职人员参照公职人员标准执行。


  三、赞助

  1、赞助分项目赞助,设施赞助;

  2、项目赞助包括:牌坊、匾额、神像;

  ①牌坊赞助标准以20万元为起点标准。

  ②匾额为“三槐堂”、“王氏宗祠”,赞助标准10万元为起点标准。

  ③神像赞助按30万元为起点标准。


  四、物种认购

  物种认购为三棵槐树,按每人每棵10万元为起点为标准,其他物种实行自行认购,按每人每棵1万元为起为标准。


  五、设施赞助

  1、香炉:按10万元为起点标准。

  2、蜡台:按5万元为起点标准。

  3、焚烧炉:按2万元为起点标准。


  六、产权认购

  产权认购主要是指宗祠内置先祖牌位、灵位认购。

  1、宗祠内设置牌位2000个,分九级安放。

  2、灵位安放原则上按支系牌位分类,支系牌位不足的按先后顺序,认购标准,整合安放。

  3、灵位1—3级按每位2万元为起点标准。4—6级按每位1万元认购,7—9级按最低标准不得低于0.5万元。


  七、工程项目投资

  1、工程项目指与宗祠主体配套的投资项目,包括管理用房、以福利院为主体的服务用房、墓地等公益性设施项目。

  2、工程投资按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投资建设。

  3、所有工程投资项目,必须服从和符合联谊会的总体规划。


  八、资金募集的激励措施

  1、资金募集可以多项选择累计计算。

  2、附:①激励措施办法   ②资金募集意向登记表


  九、资金募集所得资金纳入工程建设资金和慈善基金账户,实行专帐专户管理。


  十、本办法执行以各支系为主体组织认购、义捐、赞助、认养事宜。


广水市王氏宗亲联谊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联谊会捐资(赞助、认购)激励措施


  广水王氏宗亲联谊会是一个自发的社会民间组织,宗祠工程建设经费和慈善基金捐募主要依赖于爱家爱族的王氏宗亲捐资、赞助和祠内物种设施认购,特拟定本激励措施。

  一、王氏宗亲在祠堂建设期间,本着自愿原则,每人捐资50元,登记造册,待祠堂建成后,册子陈列祠堂功德房内。

  二、凡为宗祠建设捐赠500元以上者(含500元,以下各起点金额均含本位数金额),记入王氏宗祠铭集;捐1000元以上者祠内功德碑上刻名;捐5000元以上者在功德房内陈列个人小传;捐10000元以上者在功德房内陈列个人磁像和小传;捐50000元以上者在功德房内陈列夫妇合影磁像和个人小传;捐100000元以上者在功德房内陈列全家福磁像和个人小传;捐200000元以上者在功德房内陈列全家福磁像和夫妇小传;捐300000元以上者在功德房悬挂精裱全家福肖像和夫妇小传;捐500000元以上者在祠内单独设立功德碑。上述人员均在建祠铭集中逐一列举,以昭示后人永远铭记。

  三、凡为祠内各项设施提供专项赞助者,如碑坊建设及“王氏祠堂”题名赞助、大殿“三槐堂”题名赞助、香炉购置赞助、先祖塑像铸造赞助、诗祠楹联题写赞助、殿房内文化布局赞助以及其他设施赞助等,都在所赞助专项位置书写“XXX赞助”字样,以让后人永远铭记。

  四、祠内物种认购,如祠内标志性物种“三棵槐树”、树木花草、水生动物以及其他固定物种均实行认购(认养),在相应位置标注“XXX认购(或认养)”,以让后人永远铭记。

上述三、四两条,需在宗祠建设捐款(物)1万元以上者方可认购(认养)。

  五、大殿内灵位认购,因殿内灵位设置毕竟有限,按照认购先后顺序确定,可先签订认购《意向书》,缴纳一定保证金,确定认购对象,直至灵位认购完毕为止。

 


广水市王氏宗亲联谊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广水市王氏联谊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确保王氏联谊会财物帐目清楚,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会长意见,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一、实行“收入一本账、支出一支笔”的管理制度。一切开支必须经主任批准(正常开支除外,如:水、电、笔、纸等)。5000元以内由主任签字,5000元以上由联谊会长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才能实施。每张发票必须要有经手人和会长签字后方能报销。

  二、对我族各位名人、能人、爱心人士的捐款、集资费、各支系交来的人头费,必须开出王氏联谊会统一收据(收据上必须盖有王氏联谊会财务公章),并做好登记,由财会上入账。

  三、添置必要的大宗办公设备,要事先报经主任审批后,由办公室后勤统一购买,如:办公桌、椅、电视、电脑等,待祠堂建成后,转到祠堂。续谱完成后有多余的钱,也一同转到建造祠堂之用。

  四、车辆用油实行打卡加油,杜绝因私事出车。

  五、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出支款的,必须经会长同意,严格支款手续,回来后及时结算报帐。

  六、因工作需要出差,差旅费按规定报销,生活费和住宿费的报销标准:到武汉或省外,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50元,住宿费每人每晚控制在200元以内,广水市境内不给补助。因遇到特殊情况,无人接待,需要在外就餐或住宿的,说明情况给予报销。

  七、招待费从严控制,原则上实行零招待,外来客人和下面分会来人,到省外走访学习,需要招待的,一律由会长同意后方能安排。

  八、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两条线,坚持会计管账,出纳管钱的原则,管好钱,用好钱,做到账目清楚明白,公开透明,用款发票审查严格,各支系收款员要做到持证收款,收完款后,及时上交“王氏联谊会”财务账上,不准截留。

  九、严禁借支、挪用或公款私存,丢失公款由个人负责。

  十、修谱账目,一个季度张榜公布一次,随时接受族上监管会的监督、检查,对各支系的收款由各支系张榜公布。如有贪污、挪用、私分、挥霍、浪费集资现象的,将依法追回款项,谱上铲除其名,做到上对得起祖宗,下对得起后人,无愧于王氏先祖,无愧于王氏后人。

 


广水市王氏宗亲联谊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广水市王氏联谊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车辆(包括借车\租车)安全管理,确保王氏联谊会工作用车,根据会长意见,特制定如下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使用坚持为王氏联谊会工作服务,先急后缓,协商调度的原则,保证车辆安全,提高用车效率,节约车辆开支。

  2、车辆维修、保养、材料购置必须事先列出清单,报告会长,经会长同意后,到指定地点修理购买,由财务人员统一结算。

  3、车辆用油实行购卡加油,因事出远门,需在外地加油,回广水三天内核报,并说明情况。

  4、车辆费用采取月核制,当月费用必须当月算清,并公布耗油量,维修等费用。

  5、指定专人开车,不准外借,不准为联谊会以外的工作服务,否则,出了问题,由司机负责。

  6、对驾驶员要加强交通安全学习,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礼貌行车,不开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确保行车安全。

 


广水王氏宗亲联谊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网站建设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制度


  为促进广水王氏宗亲联谊会(简称联谊会)门户网站(http://wangshi.zggswz.com,包括QQ群、微信群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资料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严肃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谊会门户网站内容的更新管理由联谊会办公室负责,网站实行主要会长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维护管理工作,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报市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备案。市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对联谊会的网站建设维护提供技术指导,并对网站内容进行不定期检查、监测。

  二、联谊会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网,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三、联谊会网站信息发布要本着“保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保密”的原则,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四、联谊会网站发布、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利用联谊会门户网站发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

  五、联谊会门户网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有害信息的扩散,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六、本制度由联谊会办公室负责最终解释。

 


广水王氏宗亲联谊会

二0一五年九月九日


 


 

 
 
世界王氏网 荆楚王氏网 湖北白兆山水泥有限公司 广水市绿草地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广能华发商贸有限公司 中华王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