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评论 2015/12/17 13:59:19 浏览次数:9495
(今日广水报道)今年2月,在广水街道办事处解放路电视台路段,发生一起两辆小车追尾事故,后经交警部门协调,由追尾车辆负全责,并经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水支公司工作人员核定理赔。可距事发日已经十月有余,理赔款项却迟迟没有到位。为此,广水市驾驶人协会为会员——也是事故车车主姚庆走上了维权道路。今天上午,通过应山人民法庭调解,事故车车主姚庆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支公司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2月4日9时10分许,姚庆驾驶鄂S90762号比亚迪小轿车,经广水街道办事处解放路由南往北行至电视台路段时,由于跟车距离较近,且前方同向车辆王建波驾驶的鄂K5V139路虎小型越野客车因躲避行人突然刹车,造成追尾、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广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广水中队认定,姚庆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姚庆迅速通知了其车辆投保的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水市支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也赶到现场进行了查看。后经交警部门协调,姚庆与王建波达成赔偿协议,由姚庆承担王建波的车辆损失,具体数额以保险公司核定为准。事后,姚庆先向王建波支付了7000元赔偿款。2月7日,王建波在广水市城郊兴源农机汽配经营部将鄂K5V139号路虎牌小型越野车后保险杠进行了更换维修,发生维修费用7580元,该经营部向其出具了国家税务局机打发票及维修清单各一份。王建波于次日将上述发票及维修清单交给姚庆。姚庆持该发票和维修清单到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水支公司理赔时,该公司以王建波没有到指定的场所维修、不能提供所换下的旧保险杠及维修费用未经保险公司核定为由拒赔。 经查,王建波提供的维修结算清单,载明其支出车辆维修费7580元,真实有效!姚庆可以持上述票据向保险公司理赔,同时,该旧保险杠系事故中受损的物品,价值不大。
昨天上午,在驾驶人协会领导的协助下,通过应山人民法庭调解,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水支公司工作人员已与姚庆达成调解协议。 |